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,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国家、自治区相关防控要求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并发布了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则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。该《导则》旨在为辖区内所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采购、贮存、加工、销售等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系统、科学的防控指引。
《导则》明确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,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,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。核心防控措施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环节:
在源头管控上,企业应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,确保所有产品具备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、《核酸检测合格证明》和《消毒证明》。在采购时,必须查验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,实现从海关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信息可追溯。
在仓储与运输环节,要求设立专门的进口冷链食品存放区,实行物理隔离,并显著标识。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,定期进行环境与货架清洁消毒。运输车辆在装载前后均需进行全面消杀,并尽可能避免与其他食品混装运输。
第三,在人员管理方面,企业需加强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管理。建立员工健康档案,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症状报告制度。重点岗位人员需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,并全程接种新冠疫苗。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培训,确保在工作期间规范穿戴口罩、手套、工作服等防护用品。
第四,在生产经营过程防控中,要求加工场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,规范操作流程,防止交叉污染。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内外包装、接触面及工具设备,须进行严格有效的预防性消毒,并做好消毒记录。
《导则》还强调了应急处置的重要性。企业需制定应急预案,一旦发现产品核酸检测阳性或员工出现疑似症状,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,暂停相关生产经营活动,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、人员隔离、环境消杀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,并按规定上报信息。
赤峰疾控中心表示,将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,确保《导则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,选择正规渠道,注意个人防护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。该《导则》的发布与实施,将进一步提升赤峰市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的能力,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。